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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送给客户的产品能开具发票吗

作者:橙子商务服务(义乌)有限公司 浏览: 发表时间:2020-08-08 09:23:55

单独向客户赠送的商品可以开具发票,一般根据税法的规定,赠送的商品应该视同销售进行账务处理,也需要确认收入.应当视同销售一样做帐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营业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

库存商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十六条的规定,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本细则第四条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

公式中的成本是指: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视同销售但未收到钱怎么做账

往年的样板,要视同销售收入,涉及到两个税务事项

1.要补交增值税,缴纳时记借: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贷:银行存款,调整时记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涉及所得税,要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缴纳时记借:应缴税费--应缴企业所得税贷:银行存款调整时记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企业视同销售的情况都有哪些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其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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