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展示

057985796969

企业部分业务开具了3%征收率的专票,那其他业务还能享受1%征收率优惠吗?

作者:橙子商务服务(义乌)有限公司 浏览: 发表时间:2020-05-11 16:50:4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我是一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有购买方要求我单位必须为其开具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开具专票后,我单位的其他业务是否还能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复工复业减征或免征增值税政策?


  答:可以享受。《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文件已将该文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规定,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根据实际业务需要,为购买方就某一笔业务开具3%征收率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要就该笔业务按3%征收率申报缴纳增值税。未开具专用发票的其他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仍可以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复工复业增值税减征或免征政策。


关于我们

 

公司简介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业务资讯:0579-85796969

专业咨询:595276161@qq.com

微信公众号

图片展示

Copyright @ 橙子财务 WWW.CW.COM.CN 橙子商务服务(义乌)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地图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了解产品
使用企业微信
“扫一扫”加入群聊
复制成功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了解产品
我知道了